1、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試驗室條件下薄型織物以摩擦形式帶電后靜電特性的評定方法。
本標準不適用于鋪地織物、網(wǎng)眼織物等紡織品的靜電性能測試。
2、引用標準
GB 7565 紡織品色牢度試驗 棉和粘纖標準貼襯織物規(guī)格
FJ 549 紡織材料靜電性能試驗方法 紡織品靜電壓半衰期測定法
3 原理
當兩種不同材料或相同材料以規(guī)定的試驗方法和參數(shù)相互摩擦或緊密接觸并分離后,兩種材料分別、帶上等量異號的靜電荷。當材料摩擦帶電達到穩(wěn)定后,記錄其靜電電壓值及極性,以此評價試驗材料的靜電特性。
4 設備及用具
4.1 提供和保持試驗用大氣環(huán)境的設備(見第6章)。
4.2 回轉(zhuǎn)摩擦式靜電儀,至少應由下列幾部分組成:
4.2.1 試樣與磨料相互摩擦運動的發(fā)生部分:
可采用試樣固定形式或磨料固定形式,使摩擦方向固定,且試樣與磨料相對位置可調(diào)。
4.2.2 靜電探測部分:
用于檢測試樣所帶靜電值。
4.2.3 自動記錄部分。
4.2.4 能實現(xiàn)本標準要求的其他部分。
5 試驗參數(shù)
5.1 摩擦線速度為190±10m/min。
5.2 摩擦所加張力為500cN。
5.3 摩擦時間為1min
6 試驗用大氣條件
6.1 試驗用大氣條件;相對濕度為45%±2%,溫度為20±2℃。
6.2 特殊情況下,可采用其他相對濕度,但必須在試驗報告中注明。
7 摩擦材料
7.1 磨料采用符合GB 7565規(guī)定的漂白棉白細布。
7.2 特殊情況下,可采用其他種類的磨料,如錦綸布、粘膠府綢等。但必須符合GB 7565中的有關規(guī)定,并在試驗報告中注明。
7.3 磨料應沿經(jīng)紗或緯紗的方向采取。
7.4 磨料尺寸按儀器型式?jīng)Q定。
8 試樣
8.1 樣品應在距布端1 m以上的部位,試樣應在距布邊1/10幅寬內(nèi)采取。試樣應無影響試驗結果的疵點。
8.2 待測試樣需洗滌時,可參考FJ 549附錄B規(guī)定方法進行。
8.3 在樣品的經(jīng)緯向上分別隨機采取試樣三組,每組塊數(shù)按儀器型式?jīng)Q定。
9 磨料及試樣的預處理
9.1 將磨料及試樣在溫度為50℃,相對濕度低于25%的條件下烘燥30min后,在試驗用的溫濕度狀態(tài)下至少調(diào)濕5h。特殊情況下,預烘及凋濕時間可適當延長或縮短。
9.2 操作時,應避免沾污磨料及試樣。
10 試驗步驟
10.1 試驗前儀器應調(diào)試至正常狀態(tài)。
10.2 試樣按要求的摩擦方向夾緊于試樣架上,試樣的被測面(通常為織物的正面)應朝向摩擦布。對試驗中易伸長的試樣,可用單面膠布貼在試樣的背面。
10.3 試樣與磨料相互摩擦時,應保持均勻、緊密的接觸。
10.4 摩擦1 min后,立即記錄試樣摩擦帶電電壓值V及其極性,以伏為單位。
10.5 如需要使磨料與試樣脫離接觸,記錄試樣帶電電壓衰減所需的時間,即半衰期T1/2.或個衰期T,以秒為單位。
10.6 進行下一組試樣的試驗時,應更換新的磨料。
11 試驗結果
同一樣品經(jīng)緯向各做三次試驗,每次試驗做一組試樣,結果取六個數(shù)據(jù)的平均值。靜電壓值取整數(shù),半衰期及個衰期精確至0.1s。
12 試驗報告
12.1 試驗報告至少應包括以下內(nèi)容:
a. 試樣名稱;
b. 試驗日期;
c. 儀器型號;
d. 試驗大氣條件;
e. 試驗結果。
12.2 根據(jù)需要可增添其他內(nèi)容。
12.3 任何偏離本標準的細節(jié)和試驗中的其他異?,F(xiàn)象,須加注明。
附 錄 A
使 用 儀 器
(參考件)
A1 本方法推薦使用LFY-4型靜電測試儀(山東紡織科學研究所科研產(chǎn)品)、日本興亞商會京大化研式回轉(zhuǎn)摩擦式靜電儀。
A2 凡符合本方法測試原理,能達到相同效果的其他儀器亦可使用。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紡織工業(yè)部標準化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由山東省紡織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